“后来呢?他们相信你是步归了吗?”
“相信了。”
不止相信了,还和他有了过命的交情。
林长野慢慢地回忆着那一年的种种,一点点说给宣月听。
他和屠辛从湄公河上成功逃脱后,在老挝的乡下养好了伤。老挝的一年四季都是夏天,炎炎夏日,他们一起坐在稻田边上吃西瓜。
屠辛说:“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,兄弟,咱们以后一起干大事,一起赚大钱!”
林长野笑笑,说:“我没有那么大本事,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。”
屠辛拿起一只西瓜,往地上一嗑,砸成了好几瓣,递了一瓣给他,“那你有什么愿望吗?”
“吃饱喝好,睡个安稳觉。”
“嘁,这也太没种了,换一个远大一点的!”
“那就——”林长野凝神想了想,说,“赚多一点钱,买辆好点的车,开回村里耀武扬威吧。”
屠辛哈哈大笑,说:“瞧你这点出息!”
“屠哥你不知道,他们都看不起我。”
“为什么看不起你?因为你爷爷是个酒鬼?因为你被部队开除?”
彼时,屠辛已经查清了步归的过往,他们住在乡下养伤期间,他可一点也没闲着。派出去的爪牙一拨又一拨,黑白两道都有人,把这个叫“步归”的人摸了个底朝天。
是,他们确实是生死之交,但屠辛生性多疑,干这一行的有今天没明天的,总不能个个从天而降的空降兵他都毫无防备,全心全意地当人是兄弟。
果不其然,林长野听了这句,霍得抬起头看着屠辛。
屠辛拍拍他的肩,说:“兄弟别见怪,我只是警惕了点,实在是经历这么多,不得不多心啊。不过你放心,既然我都这么开门见山跟你聊开了,就表示我已经信任你了,咱俩以后就是拜把子的兄弟,有我一碗饭,就绝对不会饿着你。”
林长野把西瓜皮扔进田里,扯扯嘴角说:“不用给我饭,给我辆好车吧,衣锦还乡。”
“那没问题。说吧,你喜欢什么车?”
“奔驰。”
“别啊,奔驰多土,咱要冲着那种全球限量的跑车去,一辆能把你们一个村儿都买下来。”
两人一同笑起来。
后来他们刀尖舔血,一次一次把那回湄公河上被屠辛的死对头拿走的生意全部抢了回来。
屠辛带老婆孩子给他认识,抱着小女儿一边笑一边指指林长野:“叫干爹。”
小姑娘在东南亚长大,撒丫子乱跑,皮肤晒得黝黑,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,开口却是,“哥哥!”
“臭妮子,叫什么哥哥啊,辈分乱了!”
“爸爸有大胡子,是大人。他没有胡子,还长得这么好看,是哥哥。”
屠辛哈哈大笑,揪了揪孩子的耳朵,说:“没大没小,这是干爹,记住了!”
林长野抱过那个小丫头。
他吃过阿嫂做的饭。
很多个夜里,屠辛的...家中点起昏黄的灯,一家人和他坐在同一张桌上,他们闲话家常,说着过去,说着未来。
如果外面的大片土地里种植的不是罂|粟,如果屠辛做的是正经生意,而不是毒|品生意,他们本该是好兄弟。
阿嫂笑着说:“我们阿归生得这么好看,得给他找个漂亮的媳妇儿。”
屠辛说:“别提了,你不知道这村子里多少小姑娘成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跑,地也不种了。”
林长野听见最后那一句时,目光微微一动。
阿嫂:“那不行,村里的姑娘委屈他了。”
“长期在这边是挺寂寞的,有个把个姑娘陪陪也好,真找媳妇儿,还是要找咱们中国人。这儿的姑娘脑子太简单。”
阿嫂啐他一口:“少带坏阿归。就你花心,不爱人家姑娘还能让人家陪一陪——”
“我就说说而已,我可没出去拈花惹草。”
其实这一行逢场作戏也有不少,阿嫂知道屠辛也有情人,但她不能强求太多。她知道进了这间屋子,屠辛是她的丈夫,全心全意保护她和女儿。
那些时日里,林长野做着步归,践行他教给宣月的一切卧底准则。
“用真心换真心。”
“你说的每一个字,都要先说服自己,说服了自己,别人才会相信。”
“你要记住你的情意是真的,你的爱恨是真的,午夜梦回时,都绝对不能想起自己的名字,因为梦里吐真言。”
……
宣月怔怔地问:“那要是时间太久,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呢?”
林长野侧头看着她,用手轻轻碰了碰她的额头,“你的姓名不在这里。”
下一秒,手指轻轻地移到她的胸口,没有触上去,只指在心脏的位置,“要刻在这里。”
他讲了那些年的故事,和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收尾行动,说到手腕被人砍断时,宣月瑟缩了一下,忽然伸手拉过他的右手,小心翼翼掀起护腕。
深棕色的肉痕仍在,她仿佛亲眼看见了那一幕鲜血淋漓的场景。